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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为什么对当事人越来越不待见?

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-05-15


昨天,搜狐新闻发了一则涉法文章,标题是《内蒙一法官被检察官威胁?检察长:听说过此事》(可以百度阅读),文中开头第一句就是“近日,内蒙古一司法鉴定出现严重错误,仍被一审二审法院采信一案再受关注。”就这一句,就可断定,又是一起“媒体断案”。




文中提到,“据涉案人姜某某家属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,担任此案的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判长赵国武曾对家属称:“检察院现在对这个案子已经心里没底了,还威胁我,我就说依法办事。”


记者针对录音采访了赵国武,其回应,“案件已经经过中级法院判决过了,当事人怎么说都是个人问题。对于姜某某办案人员判案都是以事实证据去评判,不是以个人的东西,不存在检察官给自己多次打电话问案件并威胁的情况。其与检察院之间打电话是正常的,是双方对案件进行沟通。”


“针对法官被检察院威胁一事,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检察院梁检察长则告诉大白新闻:听说过此事,但之前情况不清楚,目前自己正在休假。”



新闻涉及案件的案情,法萌君不了解也没有见过法律文书,不好评议什么,仅就这条新闻报道噱头的由来(法官录音),说一点诉讼中的现实问题:法官为何越来越不待见当事人了。


现实诉讼中,很多当事人抱怨,打官司想跟法官提前或是诉讼中及时沟通一下,谈谈案情听听法官的意见,是十分困难的事情,电话打了十几通,一提案情,法官往往就是一句:有事开庭说吧!


根据法院宣传的“司法为民”宗旨、“调解贯穿于案件始终”的工作要求,法官不是应该随时跟案件当事人保持沟通,听取当事人意见吗?为何法官总是躲躲闪闪,不跟当事人谈案件,不愿为当事人调解案件?


其实,搜狐报道的这个新闻就是法官越来越不待见当事人的最好解释。法律圈历来有句流行语,那就是:当事人,当事人,当时是人,过后不是人。



案件进入诉讼,一些案件的当事人为了案件结果对自己有利,将法官个人意志作为案件胜负的决定方,什么虚言恭维、请托送礼、软磨硬泡等手段全对法官用上了,极端的对着法官下跪的法萌君都见过。


案件判决出来,一旦结果不满意,一些当事人转身翻脸就是投诉举报,言语威胁,诬告陷害等,而此前诉讼中,法官相信其平和讲理诉讼态度跟其多有谈论的案情,或参杂着诉讼结果预判的言语,也成了他们投诉法官的“利器”。


其中更有心者,之前就将法官无任何戒心下的案情探讨、法律释明,全部录了音,一旦结果不满,就摘取其中的一两句或一小段对自己举报有利的,大肆散播,以达到投诉法官将案件翻盘的目的。



法萌君就曾经遇到:一个要求确认遗嘱继承无效案件,原告申请遗嘱见证人出庭遭到拒绝,就申请法院通知证人。为查明案情,法官送达证人出庭通知时,动员证人出庭之余,随便了解了下当初立遗嘱时的现场情况。开庭时证人没来,原告就开始频繁的来见法官,询问证人为何不出庭,要求拘传证人。法官就解释,送达时证人就表示为何不出庭,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拘传情形。案件到了二审,开庭时原告拿出了法官的谈话录音,称法官见过证人,没有制作笔录属于违法失职,要求一审法官出庭作证。法官的一番好心,惹来了一身“骚”!试想,以后法官遇到此类情况,还会放心及耐心解释吗?


回到搜狐上面这个新闻,刑事案件法院检察院判前沟通本属法律规定的正常形式,检察院要求法院维持公诉意见也属于正常。即使法官说过“检察院现在对这个案子已经心里没底了,还威胁我,我就说依法办事。”,断章取义不联系上下文拿出这么一句,能说明什么问题?


当事人拿着谈话录音举报法官,媒体以谈话录音为噱头大肆宣扬报道,说白了还是举报法官施加压力以推翻生效判决的老套路。此套路早已不是什么新闻,但带来的消极司法后果就是,法官越来越不待见当事人了!


某些当事人,甚至包括某些法律业者为了得来对自己有利的案件结果,在证据上、法律上找不出漏洞,就剑走偏锋,对人不对事,从法官身上找案件突破口,哪管什么诚信道德,司法影响,社会影响?




多谈案情是出于公心和良心,少谈案情是出于自保和无奈。法官多谈案情本是出于好心让当事人减少误解,少走弯路,结果事后自己惹来一顿投诉和查处,何苦那?


法萌君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呼吁,当事人应珍惜苦口婆心给你讲解、调解案件的法官,因为跟你多谈案情的法官真的是好法官,真的不多了!


 不珍惜这样的法官,反而摘取他们的谈话录音去投诉他们,以达到自己翻案的目的,自己的良心何在?


让那些好心的法官何等伤心?


让以后的法官谁还敢跟你、跟当事人诚心以对、明法释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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